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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滥用职权罪被告人辩护,免予刑事处罚!

  被告人王某,男,某市担保管理办公室副主任,副处级。因涉嫌滥用职权犯罪被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。于20xx年xx月xx日被本院决定逮捕,同年xx月xx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。

  案情经过:

  20xx年xx月份,被告人王某在担任某市担保管理办公室副主任,在某公司申请使用1200万元中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的审批过程中,违反相关规定,于20xx年xx月xx日违规审批出借给某公司企业还贷周转金1200万元,该款于20xx年xx月xx日拨付到位后,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联外逃,致使该1200万元的企业还贷周转金至今无法追回。

  律师介入

  辩护律师介入之后,通过审阅案件材料,认真研判案情,提出了:对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构成滥用职权罪的罪名及定性不持异议,但是王某属于过失犯罪,具有自首情节,起次要作用,没有造成实际损失,依法应当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

  判决结果

  某人民法院通过对案件认真审查,参考了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,最终做出判决:

  被告人王某犯滥用职权罪,免予刑事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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