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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普法:哪些情况下,只能通过诉讼离婚?

  律师普法:哪些情况下,只能通过诉讼离婚?

  1、对离婚协议有分歧的

  协议离婚是要双方自愿,这也就是说,两个人都同意离婚,并对于离婚协议上的内容没有异议,才能在签署离婚协议后离婚。

  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,但是对于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,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,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,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。

  2、是对离婚决定还没有达成共识的

  如果一方提出离婚,但是另一方并不同意离婚,也就是双方不能亲自去民政局。那么,提出离婚的人是不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,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。

  3、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

  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,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,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,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。同样,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,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。

  4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

  这个是非常简单很容易理解了,没有领证但是同居了,还以公开的夫妻名义的生活的情侣,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,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,虽然未登记结婚,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,构成事实婚姻。

  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,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;1994年2月1日以后,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,只是同居关系,可以自行解除,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,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,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。

  5、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

  海外,也就是不是国内。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,当事人要解除,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,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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